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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9日,安福县蜂农反映的养蜂证难办等情况。蜂农对县农业局规定的“提供养蜂场所在地周围20户以上村民签字”感觉不太合理。1月18日,安福县严田、洋溪、章庄等地的蜂农又向记者反映,办理养蜂证的县农牧畜医局(县农业局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仍坚持“20户以上村民签字”的做法,导致他们至今没办成证。
1月18日,记者介入调查采访,引起了安福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重视。县农业局意识到下属单位在受理办证工作中存在“不当”,已于1月19日进行纠错、整改。
材料提交了10个月无动静
洋溪镇田里村养蜂大户夏国泰告诉记者,从他父亲开始,全家从事养蜂50余年,具有成熟的传统技能,规模也越来越大,目前拥有200余箱蜜蜂,年纯收入近3万元。他曾打算建立田里村养蜂合作社,组织村民,尤其是贫困户,形成规模化养蜂,并创立“田里蜂蜜”品牌,统一对外销售,助推全村村民增收致富。而成立养蜂合作社或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相关服务,前提条件是蜂农须持有养蜂证。于是,去年4月份他向村委会提交了办证申请,得到了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他按要求将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及个人资料一并提交县农牧畜医局动物检疫所,等待审批办证。未料10个月也未能等到审批结果。
夏国泰说,他家200余箱蜜蜂全部沿着林区山边放养,附近居民总共不足10户,无法提供“周边20户以上村民签字”。无奈,他的办证申请只能继续被“搁置”。
经办人自设门槛 纪委责成整改
安福县农牧畜医局动物检疫所所长季长根坦承,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养蜂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养蜂者可自愿向县级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免费领取《养蜂证》,并凭《养蜂证》享受技术培训等服务。该《办法》及省内相关文件确实未要求养蜂者须“20户以上村民签字”才能办证。他解释,经办工作人员因对现有法规条文不熟悉,而自行设置了该条件,并自行上报县农业局发布。
安福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在公开发布有关办理养蜂证信息的流程中,确实疏于把关、审核,草率行事,给蜂农们带来了伤害和不便,必须立即纠错,并诚恳向蜂农道歉。
1月19日上午,安福县纪委派出专人赴洋溪等养蜂乡镇进一步调查核实,并约谈县农业局、县农牧畜医局相关人员。当天,县纪委已责成县农业局党委对经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同时责成县农业局党委向县委做出深刻检查,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1月19日,夏国泰等蜂农欣喜地向记者反馈,当天一大早,县农牧畜医局逐个通知他们前去免费办证、换证,终于领到了养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