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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为广大群众创造平安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以下道路违法车辆进行电子抓拍(抓拍时间:7:00-19:00),并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违法信息平台。 1、学前路湖口三中北大门路段:在学前路湖口三中北大门路段安装交通违法停车取证设备及压中心黄线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对该路段乱停乱放及压中心黄线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同时,安装禁止大货车通行违法取证设备,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车通行,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2、盛源北路路段:在盛源北路路段(盛源城红绿灯至盛源路北端)安装交通违法停车取证设备,对该路段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3、学士路西侧路段:在学士路西侧路段(自湖口中学大门门前至强荣大酒店路段)安装交通违法停车取证设备,对该路段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4、江新路人民公社饭店至清华同方大坝路段:在江新路人民公社饭店至清华同方大坝路段安装交通违法停车取证设备,禁止大货车停放,其他车辆按规定停放,对该路段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本公告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2020年9月1日起实行。望全体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乱停车、乱行车现象。 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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